8月30日,网传江西吉安某银行把换下来的国旗随意丢在地上,市民发现后捡起来送还并质问。31日,该行工作人员表示,有专门的人正在对接处理此事。律师表示,把国旗扔地上的行为不妥。
网传视频显示,地上有一面国旗,一名男子看到后说:“这是一面国旗吗?银行把国旗丢在地上了,我把它捡回去。”随后,男子对银行工作人员说:“你们换的国旗扔地上像什么话?”工作人员收到国旗并表示感谢。视频中称,此事8月30日发生于江西吉安某银行内。
8月31日上午11时许,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该银行吉安分行,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知晓此事,有专门的人正在对接处理,其他情况不便透露。
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发现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第二十三条规定:“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情节较轻的,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。”
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亮认为,银行把国旗扔在地上,行为肯定是不妥的。但如果是在更换国旗的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,没有贬损国旗的主观意图,应该不算践踏,还没有上升到行政处罚的地步。